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办理申请新挖及改造罗非鱼旧池塘补贴资金
公 告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关于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罗非鱼健康养殖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琼财农〔2009〕2209号)、《关于2009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现代水产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琼财农〔2009〕2412号)及文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实施(2008-2009)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挖罗非鱼池塘及改造旧池塘补贴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0]83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利用好国家现代农业生产资金,做好我市罗非鱼养殖新挖池塘、改造旧池塘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合法、公平、公开、公正、及时补贴到养殖户主手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申请补贴资金的业主必须是农民个体养殖户
二、补贴条件
(一)在我市范围内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新挖罗非鱼池塘及改造罗非鱼旧池塘。
(二)池塘要相对连片集中,面积达到50亩以上,每口池塘面积在8亩以上,塘体深度在3米以上。
三、补贴标准
新挖罗非鱼池塘及改造罗非鱼旧池塘每亩补贴500元。
四、补贴办理程序
(一) 农民个体养殖户须提交的材料:
1、 个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说明新挖池塘和旧池塘改造时间、地点、面积和申请补贴金额等)。
2、 填写2008—2009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罗非鱼健康养殖项目新挖池塘及改造旧池塘补贴资金申请表。
3、 水产养殖许可证。
4、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
(二) 由养殖池塘所属镇分管农业领导及助理现场审查核实后做出审查意见,集中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人员到现场校核做出初验意见。
(三) 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受理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汇总上报市罗非鱼项目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
五、申报时间
2010年6月至2010年8月底止。
六、特别说明
(一)利用农田、林地及在水库区范围内挖建的池塘没有列入补贴范围。
(二)旧池塘是指在2007年1月1日以前挖建的池塘。
(三)申请补贴的养殖户要实事求是地申报,各级单位必须严格把关,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审批,谁兑付,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弄虚作假,确保补贴资金实实在在补贴到应补的养殖户。
(四)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海洋与渔业局存档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五)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电话0898-63330953。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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